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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部门:
移民工作中心
提问标题:
移民房办证问题
已回复
网友:
158****6007
发表于:
2016-7-28 11:28:00
根据县政府文件规定,移民房划拨转出让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的12月31日,而同时规定转出让前的三个月要办理两证,也就是说在今年8月底前要办理两证,但是目前移民房的少量违章不予办理,我们想处罚也没地方交钱,又没有政策,如果在8月底前办不了,错过了划拨转出让的机会,责任谁来负?作为移民的主管部门移民办有考虑过吗?在总建筑面积不超的情况下,一点小雨棚、一点小阳台的违章,是否抓紧处理?请为我们可怜的移民想想吧!希望能有具体的举措,不要做些冠冕堂皇的外交辞令般的答复!谢谢!
回复单位:
移民工作中心
回复时间:
2016-8-04 11:43:00
一、根据青政发[2012]32号文件规定,“两证”(现改为不动产证)办理于2012年启动,“两证”办理由移民户自愿申请,乡镇(街道)移民办全程代办。 二、关于违章处罚事宜,应由有行政处罚的权力机关依法依规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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