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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部门:
移民工作中心
提问标题:
关于北山移民房的划拨转转让问题
已回复
网友:
空**_
发表于:
2017-2-23 10:11:00
错过办理移民房划拨转转让的优惠政策时间与机会,往后所有时间去办理的话,就提高土地的转让费的话,可是移民房还是我们第一套自己居住的移民房,这样合理吗
回复单位:
移民工作中心
回复时间:
2017-2-24 12:19:00
根据青政发[2012]32号文件规定,移民房不动产证办理实行自愿原则,办理初始证(性质为划拨)免缴相关费用。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出让手续的,出让金缴纳按照2005年的标准执行。2017年1月1日之后办理出让手续的,出让金缴纳标准请咨询县国土资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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