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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部门:
移民工作中心
提问标题:
关于如何解决北山库区移民(油竹片区)办理房产证的纠纷问题
已回复
网友:
悠*哈
发表于:
2017-3-03 22:44:00
北山库区油竹移民安置房在2016年下半年响应有关部门政策,陆续开始办理房产、土地证。由于起初安置房建设时存在多户地基合建套房,但都有分房协议,现由于个别户主私人纠纷影响整幢房屋其他人员无法办证。(注:一幢房子如有一户不签字就不予办理房产证)请问如何解决之类事情。 我们也积极的去相关部分了解,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让人心寒。 办证处的答复:只要有人不同意签字,你们这幢房子就不能办证。 法院的答复:你们没有房产证的移民纠纷不予立案。 律师的答复:你们已有足够的证据和资料,如法院立案你们就能胜诉。(但法院不予立案) 请问贵单位如何解决此类问题。办证问题不予解决,又设定底价划坡转成转让的期限。
回复单位:
移民工作中心
回复时间:
2017-3-06 10:55:00
根据青政发[2012]32号文件,滩坑水电站县内安置移民房 “两证”(现为不动产证)于2012年4月启动办理。 根据青政发[2012]32号第五条规定,“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,均按2005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”;第三条规定,“两证”办理必须遵守“自愿申请原则”,“房屋和土地产权明晰原则”。 第十条规定,“‘两证’办理以宗地为单位”。滩坑水电站移民在分配宅基地时是以户为单位、以间数形式分配到户。但部分移民为了房屋的适用性,采取了两户或多户联合的方式建房(联建房),两户或多户合成一个宗地。 具体宗地的含义解释请咨询县国土资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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