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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部门:
移民工作中心
提问标题:
船寮镇新开垟部分移民房无法办理产权证
已回复
网友:
陈*君
发表于:
2017-6-09 09:38:00
船寮镇新开垟部分移民房无法办理产权证是什么原因?什么时候才能办理?根据青政发[2012]32号文件,滩坑水电站县内安置移民房 “两证”(现为不动产证)于2012年4月启动办理,青政发[2012]32号第五条规定,“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,均按2005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”,我们手续2016年前已上报,现已2017年了,会不会影响缴纳土地出让金?
回复单位:
移民工作中心
回复时间:
2017-6-15 11:41:00
移民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由县职能受理的,可按2005年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。若有其他异议,请咨询青田县移民办公室 咨询电话:66129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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