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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部门:
民政局
提问标题:
请问民政局:社会工作者资格证取得后的奖励政策为何没有延续性?
已回复
网友:
158****0708
发表于:
2022-2-17 19:37:00

县政府非常重视社会工作,对2019年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给与初级2000,中级5000元的奖励。到了2020年,由于疫情的原因,就中断了这个奖励政策。可是2021年又出政策,对取得初级和中级社会工作师予以资金奖励。请问,政策出台为何没有持续性?为何唯独2020年的考生没有享受奖励政策?这样是否丧失公信力?公平性何在?望民政局出来解释下!

回复单位:
民政局
回复时间:
2022-2-22 09:37:00
2017年3月7日,《青田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(试行)》文件中明确: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的,由县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、5000、8000元的奖励。 2019年,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,奖励政策增加1年。 2020年并无出台奖励政策。 2021年6月7日,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了《青田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》,其中明确“对于2021年-2025年期间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对象(公务员及参照人员除外),分别一次性给与2000元、3000元、5000元的奖励。 综上,2020年确无社会工作师奖励政策,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社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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